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通知

【见义勇为】敦煌市见义勇为协会关于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时间:  2024/12/13 15:26:40  
     为进一步弘扬向上向善社会正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全市见义勇为事业与平安敦煌建设,根据《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敦煌市关于规范见义勇为有关工作的通知》,经敦煌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评议,拟认定魏龙、雷建、王鸿、张敏明、邓文军、邓文明、吕文武(排名不分先后)等7名同志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一、魏龙、雷建、王鸿行为事迹

      魏龙,男,汉族,群众,1988年8月出生,甘肃敦煌人,现为酒泉市杰宇畜牧业有限公司法人。

      雷建,男,汉族,中共党员,1968年2月出生,甘肃敦煌人,现为敦煌市转渠口镇雷家墩村书记、主任。

      王鸿,男,汉族,群众,1976年8月出生,甘肃敦煌人,现为敦煌市转渠口镇雷家墩村村民。

      2024年8月3日晚21时许,魏龙驾车回家途中在转渠口镇东支一渠桥头处遇见一小男孩在路中哭泣求救,小男孩说其姐姐掉进了水渠,魏龙拨打110后跳入渠中对小女孩施救,但未成功。雷建闻声而来跳入渠中抓住女孩,与魏龙一同托举女孩防止其呛水。二人和小女孩随水漂流,持续尝试上岸。期间众多热心村民拿来绳子木棒配合施救、提供照明,王鸿中途加入施救,先后下水三次未能施救成功。在漂流3公里左右,众人在分水闸附近成功将小女孩营救上岸,并拨打120送医。

      二、张敏明行为事迹

      张敏明,男,汉族,中共党员,1993年5月出生,甘肃敦煌人,现为敦煌市鸣沙山月牙泉景区治安派出所辅警。

      2024年8月20日下午18点14分左右,在鸣沙山月牙泉风景区中门,张敏明正在进行日常执勤工作时听到有人大声呼救“有人落水!快救人!”,张敏明循声望去发现一儿童不慎落入水渠中随水沉浮漂流,他立即跳入渠中将落水儿童紧紧拽住,随后把孩子托举至岸边等候的镇上干部手中。上岸后,张敏明确认了孩子的状态,并与随后赶来的孩童亲属一起将孩童送往医院救治。由于救援及时,孩童无生命危险,各项生命体征稳定。

      三、邓文军、邓文明、吕文武行为事迹

      邓文军,男,汉族,群众,1985年1月出生,甘肃敦煌人,敦煌市顺航客栈工作。

      邓文明,男,汉族,群众,1990年9月出生,甘肃敦煌人,敦煌市顺航客栈工作。

      吕文武,男,汉族,中共党员,1965年6月出生,甘肃敦煌人,敦煌市转渠口镇吕家庄村村民。

      2024年10月30日上午10:30分左右。敦煌市转渠口镇吕家庄村一位村民骑电动三轮车时不慎连人带车跌入干渠之中。邓文军、邓文明和吕文武闻声立刻赶来,三人相互配合,成功将落水村民从渠水中救出,随后与其他三位村民协力将落入渠中的电动三轮车捞出。

      本次公示自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邮件等形式向敦煌市见义勇为协会反映。


      办公地址:敦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二楼205办公室(敦煌市三危东路80号)

      联系电话:0937-5909598

      传真号码:0937-5909598

      电子信箱:dhshzl2021@126.com

      邮政编码:736200



敦煌市见义勇为协会
    2024年12月12日  


来源:敦煌社会治理
责任编辑:马静

版权所有 中共敦煌市委政法委员会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沙州镇阳关中路7号  服务电话:0931-8883786  邮箱:gspa2010@163.com

主办: 中共敦煌市委政法委员会 陇ICP备20002228号-1 甘公网安备 620982020002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