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楼道、阳台堆放杂物的现象在一些小区随处可见,而这些杂物如废纸箱、旧报纸等多是易燃物,遇到明火很容易着火,同时也阻碍逃生路线,把安全通道变成了“危险通道”。
8月15日,沙州镇古城社区银山丽景A区8号楼居民李某向社区反映本单元居民罗某某长期在家门口堆放生活用品和垃圾,造成上下楼住户的出行很不方便,因该小区物业公司人员少,管理范围大,有时对这些小事也服务不到,也就口头上劝说一下,便不了了之,但楼道堆放杂物现象依然存在;李某既不知道应该找谁解决此事,无奈之下找到了所在辖区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
了解情况后,社区调解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且通过实地查看,发现楼道内的杂物和垃圾仍然未得到清理。当时罗某某家中无人,无法进行面对面沟通,调解员只能和志愿者一起将这些垃圾清理干净;随后电话和罗某某联系后,告知罗某某相关法律条规:楼道堆放杂物违反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其次楼道堆放杂物影响人员逃生,小区楼道属于公共消防通道,是广大居民日常出行的通道,也是紧急情况下的生命通道。部分住户将杂物堆放在小区楼道内,影响了居民的进出通行和整体环境,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当发生地震、火灾等危险的时候,将严重影响他人逃生。
在罗某某了解了具体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后,表示自己会遵守法律,按相关的规定处理此事。通过调解员的教育,罗某某终于明白自己确实影响了邻居的生活,表示今后会注意,不会随意在楼道内乱堆乱放杂物,垃圾及时清理。
在本次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情况,清理了楼道内杂物,排除了安全隐患点,通过晓之以法、动之以情,使得双方当事人互相体谅,达成一致,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沙州镇古城社区将持续深入了解居民群众的所想所求所困,发现问题及时调处,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