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维护司法权威与公平正义,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切实强化对执行工作的检察监督。近日,敦煌市检察院受敦煌市人民法院邀请,依法对一起强制腾退房屋执行活动进行现场监督,“零距离”见证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成效,共同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
据了解,强制执行申请人马某某与被执行人郭某某于2019年7月10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2021年5月1日以来,郭某某无故拖欠房屋租赁费用,给马某某造成经济损失,严重侵害了合法权益。最终,马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敦煌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解除租赁合同,及时腾退房屋,给付马某某租赁费用、违约金。判决生效后,郭某某并未实际履行判决。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局经过张贴腾房公告、多次督促劝导,郭某某仍不主动腾退房屋,执行局工作人员决定强制腾退房屋。
现场执行前,为保证监督质效,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及干警与执行法官进行了充分沟通,明确监督范围,详细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认真查阅了案件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审查了执行依据、执行方案的合法性及合理性,听取案情及执行工作流程、执行程序、措施及方法。
现场执行中,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表明身份、纪律严明、程序规范,井然有序地按照预定方案开展执行工作,对房屋内物品认真核查、仔细清点、登记造册,历经2个小时,执行局工作人员顺利将房屋腾退完毕,并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马某某,维护了其合法权益。检察人员详细记录了执行全过程,对敦煌市法院执行房屋内的物品清点、登记等环节全流程进行监督。
现场监督房屋交付执行活动,是民事执行监督结果运用新方式,是检法两院共同破解“执行难”的一次升华。检察干警对法院执行程序和执行措施全过程监督,确保了执行活动合法规范、公平公正,充分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敦煌市检察院将以此次执行监督为契机,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民事执行监督职能,深化法检联动协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版权所有 中共敦煌市委政法委员会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沙州镇阳关中路7号 服务电话:0931-8883786 邮箱:gspa2010@163.com
主办: 中共敦煌市委政法委员会 陇ICP备20002228号-1 甘公网安备 62098202000292号